因為長期從事創新人才培養研究,筆者接觸過大量優秀中學生。從自主招生和高校人才選拔實踐的角度看,推崇競賽獲獎學生幾乎成了高校和中學難得達成共識的少數幾個領域之一。截至目前🧑🏽🎓,幾乎所有參與試點的自主招生高校🌅,都將“競賽獲獎”作為自主招生考試資格初審🖌🦹🏼、獲得自主招生降分錄取乃至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的幾近必要條件🥢。
近日,教育部等四部委下發《關於切實減輕中小學生課外負擔開展校外培訓機構專項治理行動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用了大量篇幅來規範、整治各類競賽培訓🦴,其力度之大🧑🏻✈️,堪稱近年之最➡️。最嚴競賽禁令🥿,意在減輕中小學生過重課外負擔,確保中小學生“健康成長全面發展”🧑🏿✈️🍆。
毋庸置疑,該《通知》的出臺,確實反映了特定時代背景下的社會公眾的普遍訴求𓀋。畢竟,隨著競賽的功利化趨勢日益明顯,大量的家長“被選擇”了送孩子參加各類繁重的競賽培訓和競賽選拔考試,很多孩子不僅根本對這些打著競賽旗號的“興趣班”沒興趣,甚至對某些學科僅有的一點興趣都被繁重的競賽培訓和考試給扼殺掉了👃🏻。
就政策而言,它無疑是順應民意的𓀐。
而另一方面,高校的自主招生摒棄競賽這個衡量學生的尺子了嗎?如不出意外,今年這些名校的自主招生簡章中,仍會出現各類“競賽成績優異學生”的招生取向👨🏻⚖️。
這看起來有些矛盾,那麽我們應如何理解呢👱🏼?
四部委文件背後輿論對“競賽禁令”有認知誤區
在近日教育部等四部委的《通知》裏😧🧑🏻🦱,有以下關於競賽的描述:
“批準面向基礎教育領域的各類競賽🧈、掛牌、命名及表彰等活動🦵🏼,應有法律法規或省部級以上文件為依據,堅持從嚴控製、嚴格審批,原則上不得舉辦面向義務教育階段的競賽活動。”
“現有面向基礎教育領域開展的競賽、掛牌、命名及表彰等活動一律按管理權限進行重新核準,並在批準部門官網上公布活動組織時間、內容、範圍、組織方式🐃、監督方式等☝🏼。”
“面向基礎教育領域開展的競賽、掛牌、命名及表彰等活動的獲獎結果只能視為榮譽,不得作為中小學招生入學依據。”
“嚴禁組織與義務教育招生入學掛鉤的‘奧數’、等級評定、選拔性考試及學科類競賽活動。”
表述中有幾個關鍵詞:批準(核準)🦠、義務教育、招生入學、選拔考試。
把這些關鍵詞連起來,便是此次四部委競賽禁令的核心:禁止在義務教育階段,通過各類非官方的競賽🐴,來破壞中小學入學規則🧑🏿🍳🪈。
教育部為何如此嚴令禁止這些競賽🏌🏼?因為它違背了義務教育升學禁止選拔的法律政策,通過“證書”“獎項”與升學掛鉤,是一種變相選拔,破壞了公平公正的秩序;而各種“競賽”“杯賽”背後,實則是各種商業機構與地方利益的糾葛。這樣的比賽,當然該禁!
其實🪤,教育部禁止的是各種商業機構組織的“山寨”競賽。在每年自主招生報考時,時常會有學生拿出各種冠名“全國”“中學生”“××學科”字樣的山寨比賽證書。在此也提醒各位考生及家長:各類競賽魚龍混雜➜,參加競賽務必認準主辦單位🫂、官方背景!
最嚴“競賽禁令”能降高中“奧賽熱”嗎
事實上👩👦,不僅國人熱衷於各類奧賽🐪,國外的很多地方,同樣存在“奧賽熱”🧘♂️。以美國為例🎮,美國數學聯賽(AMC)每年有20多萬名中學生報考,從中選出約1萬名學生參加美國數學邀請賽(AIME),其中的500人會進入美國初級奧數競賽(USAJMO);500人裏篩選出60人進入國家集訓營🌞,最終選出6人代表國家隊參加國際奧賽。
其選拔流程,與中國何其相似。選拔進入美國國家隊的難度🧘♂️,並不遜於中國!
國際奧賽中尤以數學、物理為代表的基礎學科奧賽生,為各行各業的創新型人才🛌🏽🥏、學術型人才提供了源源不斷的後備軍。以數學學術領域的最高獎項菲爾茲獎為例🆒🫃🏼,有統計顯示⛔️,1990年到2005年間🤹🏼♀️👩🏻🏭,該獎共頒給了26位數學家,其中13位是曾經的國際數學奧賽金牌得主。
而國人熱衷學奧賽,其目的性並不是做學術這麽純粹(中國歷年國際奧賽金牌得主🙆🏽♂️,鮮有學術大成者👷🏼♀️,便是例證),而是與考大學密切相關。在2015年之前,五大學科奧賽如果能獲得省級一等獎,便有機會保送至清華💒、北大、中科大等名校🦸🏿♂️,其他級別的獎項,也能夠在高考中獲得相應的加分;2015年起,教育部《關於進一步減少和規範高考加分項目和分值的意見》發布𓀔,取消了對奧賽獎項加分的規定🎖,取而代之的是,奧賽獎項在高校自主招生中能直接獲得降分資格。
現有的經驗數據顯示🥤,獲得五大學科奧賽國家金牌,便可直接被清華北大降到一本線上錄取;獲得國家二、三等獎,很大概率可獲清華北大60分降分錄取優惠;清華👩🏻🎓、北大🧑🏼🤝🧑🏼、中科大、浙大、上交大等名校✌🏿🔒,自主招生進入初審的學生裏💂🏻,超過95%為省級一等獎及以上獎項得主👭🏼🦞;甚至獲得省級二、三等獎,也可申請大多數985或211高校的自主招生。
因此,幾乎可以斷定🫳🏿,只要奧賽仍與“考大學”掛鉤🏋🏿♂️,盡管基礎端教育在嚴厲“禁賽”,高中教育階段,學科奧賽並不會因此降溫。因為😚,問題的根源並沒有解決,雖然義務教育階段禁止選拔,但名牌大學的錄取人數是不變的,還是需要選拔呀!在筆者看來🙋♀️,隨著名校自主招生的興起🈸🚕,一些高中為了提高名校升學率🧁,奧賽熱情高漲👐,如人大附中、衡水中學、杭州二中等各省份排名靠前的高中👨👧👧,都有著完備的奧賽教練培訓體系。那麽,二三類高中豈能落後?
可以毫不誇張地說🦸,在有些地方👨🏽🌾,奧賽不僅是“舉校體製”,甚至是“舉省體製”🙉。
依靠競賽評價人才是誠信缺失的無奈
那麽,競賽是如何演化為高校自主選拔人才評價體系中,無可撼動的“剛需”?
閱遍這些年高校自主招生簡章,我們會發現,幾乎所有高校👱🏽♂️,都會把“競賽獲獎”尤以“五大學科競賽獲獎”列為重要報考依據,在清華、北大🧌、中科大等頂尖高校,為何要把95%的初審名額給予競賽生?或者說👱🏿🧑🏿🦲,名校為何偏愛競賽生🧘?
以北京大學2017年自主招生簡章為例,對於報考條件(非醫學)明確提出以下三種類別😪:
1.有發明創造或參加科技類🏊🏻♀️🦶、人文社科類競賽全國決賽或國際比賽獲得優異成績者🧍🏻♀️;
2.在我校自主招生專業範圍內有相關學科特長、創新潛質🏊🏼,並在國內外相關專業學習實踐活動中取得優異成績者;
3.在高中階段參加全國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數學、物理、化學𓀅、生物學、信息學)全國決賽獲得優異成績者。
縱觀這三種條件👨🦼➡️💁🏼,北大簡章裏,第一條表述比較模糊🦠,第二條表述更加模糊,唯有第三條,表述非常具體😊,對比賽時效(高中階段)👨🏽🚵🏼♀️、名稱(學科奧賽)🥅、獎項(決賽獲獎)都作了明確要求🪮。其他高校的自主選拔招生簡章,與北大要求的報考條件大致相同。
既然第一條、第二條的表述比較模糊,那麽👾,我有一項發明專利,可不可以證明我優秀?有個老師給我寫了一封推薦信,算不算優秀?我發表了一篇論文,算不算優秀?我參加了某項科研實踐並取得重大成果,算不算優秀🐟?
究其原因👷🏻,這些條件太容易造假了!問一下那些孩子,有多少是自己真正實踐做出來的?又有多少是家長花錢包裝出來的?在整個社會誠信體系沒有建立起來之前,在第三方評價體系沒有健全之前,高校才不願冒著風險,去認可這些來路不明的“優秀”🚽🧛🏼♂️。
高校自主選拔招生👩🏻🏭,意在挑選學科特長突出、具備創新潛質、綜合素質優異的人才,因此,對人才的評價體系,理應是多元化、多維度的。高校鐘愛權威性高、難度系數大的(五大學科)競賽生,這讓“多元化選才”的價值大打折扣🏌️♂️,又何嘗不是一種無奈♎️?
因此要想真正在基礎教育領域發展素質教育🤷🏼♂️,破解多元化選才的窘境才是要務📦。(新聞來源:中國青年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