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會E政錄·融媒體特別報道】
兩會前🙎🏿♀️,中國家庭教育傳媒聯盟面向中國教育新聞網、中國教育報和中國網的讀者和網民進行了一項微調查🙋♀️:“兒童權利知多少”,調查結果顯示✋🏼:父母對兒童權力中知曉率最高的前三項分別是🪡:受教育權、隱私權和生命權,知曉率最低的前三項分別是財產受到管理保護權、參與權和身體自由權。
調查結果顯示,53%的家長表示😿,雖然知道不對🎠,但偶爾還是實在忍不住會對孩子進行打罵、罰站和不讓吃飯等體罰⛳️。只有23%的家長從不挖苦🤱🏿、冷落☮️♕、不理睬孩子🕵🏻♀️👩🌾,對孩子進行冷暴力。31%的家長會誠懇地向孩子承認和檢討自己的不足🕟。65%的家長表示會經常陪伴孩子,並進行有深度的親子交流🤟🏿。
“父母比較了解生命權🦛💧、受教育權和隱私權,這些都還是從父母保護兒童的角度🙎🏿♂️⇾,而作為兒童自身的權利,比如說參與權🍣、話語權,自己支配自己的財產、時間這樣一些權利,還沒有受到充分的尊重。” 全國政協常委副秘書長👰🏻♀️、民進中央副主席🧑🦲、中國教育學會副會長兼家庭教育專業委員會理事長朱永新在接受中國教育報刊社“兩會E政錄”融媒體特別報道時說。
“問卷結果讓我們感到,越來越多的父母開始意識到兒童享有各種各樣的權利,盡管在有些問題上可能認識得比較深刻,有些問題認識還不夠。但是總體來說,這是一個好的現象📯。”中共十八大代表、北京市人大代表😶、北京市青少年法律援助與研究中心主任⛹🏻♂️,全國律師協會未成年人保護專委會主任佟麗華再接受中國教育報刊社“兩會E政錄”融媒體特別報道時說🚶🏻➡️🔜,“從另外一個角度來說,在農村,尤其在比較偏遠的農村,留守兒童和流動人員的子女,面臨的兒童權利,可能要更復雜一些🚵🏼♀️👱🏻♂️。”
生存權、受保護權:孩子不是父母想打就能打
佟麗華曾經就媒體公開報道的家庭暴力的案件,做過一個統計,媒體公開報道的近700件案件中,有359個是被打死的🏄🏼。雖然虐待致死的是極端案件👩🦳,但在日常生活中🤠,仍有一些家長認為,自己孩子,想怎麽打🕐,怎麽罵都是可以的,是家務事👩🏿🦳。
真的是這樣嗎?《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在家庭保護章節中🙌🏽,指出:禁止對未成年人實施家庭暴力,禁止虐待🫄🏿、遺棄未成年人,禁止溺嬰和其他殘害嬰兒的行為。
佟麗華有一次在電視臺做節目,有一個視頻讓他至今印象深刻。開始鄰居總聽到隔壁把孩子打得叫得非常淒慘🦎,沒法睡覺。後來等到淩晨1💌、2點鐘的時候,終於聲音安靜下來,鄰居說終於可以睡覺了🧛♀️,等到第二天早上聽說孩子被打死了🤵🏻♀️。
“一個小孩被自己的親人👩🏽🦱、父母打死打殘💂🏽♀️,他面臨的是絕望、恐懼和暴力🧚🏽♂️,而他自己沒有辦法🦵🏿。我們很長時期內♥️👱🏼♂️,沒有救急手段🦸♂️。”佟麗華說。
“大部分的父母親覺得🧑🏿✈️,孩子是自己的👩⚖️,是我的私人的權利、私有財產🎣,所以我怎麽對他是我的權利,我該打該罵,甚至於打死在過去也很多人也不當回事,那麽打的是鼻青臉腫在很多社會也不會去幹預🦯,覺得這是你家務事🍌,自己家裏的事情🤸。所以我覺得這是父母親從根子上認為孩子是他自己的私有財產。”朱永新說🛏。
難道大人就不能管孩子了?天津社會科學院研究員關穎指出👉,父母有教育⛹🏽♀️、管理孩子的權利🏇,但孩子只要來到世上,就獲得了生存的權利,無論是怎樣的家庭狀況,父母面臨怎樣的不利因素🦢,無論孩子是醜是俊👨🏻🏭✅、是傷病是殘疾🙋🏼♂️,父母都沒有權利扼殺、拋棄、漠視這個生命,家庭有責任為孩子的健康生存創造條件、提供保障,尊重他們作為人的尊嚴,否則就是違法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明確規定👧🏻: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權🧜♀️、發展權💇、受保護權👰、參與權等權利。關穎指出,生存權是享有生命權、健康權和獲得基本生活保障的權利。發展權是擁有充分發展其全部體能和智能的權利🔆。受保護權是指享有不受歧視、虐待和忽視的權利。參與權是有參與家庭和社會生活🍊👩🏼🎓、發表意見的權利。
對於不合格父母🔑,1987年《民法通則》提出撤銷監護人資格的問題:“監護人不履行監護職責或者侵害被監護人的合法權益的,應當承擔責任。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有關人員或者有關單位的申請,撤銷監護人的資格。”
《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也強調:“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不履行監護職責或者侵害被監護的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經教育不改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有關人員或者有關單位的申請,撤銷其監護人的資格,依法另行指定監護人↖️。”去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民政部等部門聯合發布《關於依法處理監護人侵害未成年人權益行為若幹問題的意見》,指出性侵害🏯🧀、出賣、遺棄、虐待、暴力傷害未成年人🏊🏿♀️🎳,嚴重損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等7種情形,人民法院可以判決撤銷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資格。
“所謂撤銷監護人資格,就是父母不合格🫳,不配做父母,從血緣上,父母跟子女的關系誰也改變不了🔙,但是法律關系⚀,也就是監護人和被監護人之間的關系👩🏻🔧。”佟麗華說🙁。
受教育權:輟學不是父母說輟就能輟
“以為孩子是自己的⛺️,上不上學由自己說了算,沒想到不讓孩子上學還違法了🧑🏼⚕️。”近日,新疆和田地區和田市村民阿某拒不履行監護人法定義務🏋🏼,不送適齡兒童接受九年義務教育被告上法庭🍩,成了鄰居們議論的對象。
阿某被告上法庭⛑️,在和田地區並非個例。因不履行監護人法定義務、不送適齡兒童接受九年義務教育,該地區今年先後有44名家長被告上法庭。經審理,法院判決要求家長在規定時間內履行監護人法定義務,送適齡兒童接受九年義務教育。
和田地區教育局工委書記唐勇說👨🔬:不送孩子上學的主要原因是部分家長算“經濟賬”。部分家長認為,孩子是勞動力,與其到學校讀書,不如讓孩子幫著父母做生意👩🏼🍼、種地或者外出打工👩🏼🍳。這樣一來,相當於一個月有2000元的收入,家長們擔心,孩子去上學了,這筆收入就沒有了。
其實😸🍀,適齡兒童接受九年義務教育的問題👊,早有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明確規定:未成年人享有受教育權🧑🏽🏭,國家、社會🫅🏿♕、學校和家庭尊重和保障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權。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尊重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權利,必須使適齡未成年人依法入學接受完成義務教育,不得使接受義務教育的未成年人輟學。
《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明確規定:國家實行九年義務教育製度。義務教育是國家統一實施的所有適齡兒童、少年必須接受的教育👨🏻🦽🧒🏿,是國家必須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業🎏。
新疆雙河律師事務所兼職律師李憲生說🈷️🍝:“近年來,違反義務教育法的現象並不鮮見,然而,真正適用我國義務教育法被起訴的案件並不多見😩。因此🚍,在一些人的眼裏,義務教育法似乎可有可無,就是個‘擺設’💼。殊不知,義務教育法對適齡兒童接受義務教育已經做出了明確規定🤷🏽♂️,接受義務教育既是兒童的權利🌃、也是父母的義務。凡是違反義務教育法的家長,都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李憲生呼籲,“義務教育法不能成擺設🈂️。”
發展權:彈琴不是父母強製彈就要彈
“孩子不是個人的財產👨🦼➡️,他是獨立的主體,是國家的💽、是社會的,是有自己獨立的主權的,可惜這一點許多家長很難理解🤠。” 中國青年政治學院少年兒童研究所所長童小軍指出,兒童權利中受保護權被忽視首當其沖👨🏽⚖️,比如肢體虐待、精神虐待、網絡虐待、媒體虐待♿️,隨處可見;其次是參與權,理解起來不難,但是家長往往不知道如何培養孩子參與的能力;再其次是發展權,家長的理解比較片面,過於重視智力發展👩🦯,忽視其他方面的發展。
其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對未成年人的受保護權和發展權等早就有明確規定🚶: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權、發展權、受保護權👨🏿🦳、參與權等權利。
關穎認為:“兒童是發展中的人,享有發展的權利,有權享有促進其身體🦉、心理、精神🤹🏼♀️、道德等全面發展的條件。“
“發展權,並不是說父母去發展孩子👮🏿♂️,而是孩子擁有自身的自由的發展的這樣一個時間、空間和方向這樣的權利♢。”朱永新說👨🍼,一個方面,父母要給與必要的指導👳♀️,但,因為任何發展都是基於個體生命的發展,家長也應該註意,如何針對孩子的潛能⚔️,針對孩子的興趣,針對孩子的個性,針對孩子的包括他的行為習慣🍯🧔🏿、認知風格🛒,那麽幫助他成為自己。
朱永新曾談到一些極端案例:不管孩子喜歡不喜歡,父母先買一個鋼琴,強製孩子練,而孩子可能並不適合練鋼琴,父母還是不斷讓孩子練🚭,有的孩子後來就把自己手指給割掉🆙。
認為🧑⚕️,很多父母親還是希望孩子按照他的想法去成長,孩子沒有自由生長的權利,很多情況是父母認為什麽重要就讓孩子去學什麽🏄🏼🧑🏼🔧,而不是孩子覺得什麽有興趣就讓他去學什麽🏇🏻。實際上這是導致,甚至於很多父母親是把自己沒有實現的夢想🧴,希望孩子幫助他來實現孩子根本不喜歡的東西📁🧝🏼,強製孩子去做🧗🏼♂️,這是一個很大的問題。這涉及到父母親基本的家庭觀、兒童的權利觀的問題🛄,沒有把兒童作為一個具有獨立人格的主體性的人🍩。
“他有選擇權,他才會有負責任🚶🏻♀️➡️,才會有責任感🫷🏽,他沒有選擇權他就沒有責任感,所以所有的事情最後他就推到父母身上◻️,認為都是父母惹的禍。我們現在很多補習班,不是不可以送孩子到補習班🚛🙄,第一要不要到補習班🫐,孩子自己選,我不叫你去🙇🏼♀️。第二🙍🏼,到什麽補習班,你想學什麽你自己選,如果把選擇權交給孩子,他再苦再累他不會抱怨你,因為是他自己選的。父母不用強製他讓孩子自己選擇,他很可能選擇出和你父母意願一致的這樣一種選擇,那麽這個時候他也不抱怨,責任就是他自己承擔🫲👣。所以在這個意義上來說你過度保護也是侵權,侵權了他自己的參與權、表達權。”佟麗華說👩🏻💻。
隱私權:信件不是父母想看就能看
“一次無意間,你看見你的父母正偷偷看你的信件🥑、日記,你會怎麽做呢?”網友愛迪提出了這個問題⚧。“也許怕你學壞吧,可憐天下父母心,糾正你不良習慣👨🏼✈️,讓他們省省心。同學🐟,朋友寄你的信件🎭,你的日記🙌🏻🙎♂️,他們看了幾次就不會再看的,因為你沒有什麽好隱瞞他們什麽的,人正不怕影子斜嘛🤴🏼。”熱心網友這樣回復。
回憶自己日記被偷看的經歷,引發了網友的吐槽:
網友安吉爾(化名)回憶:我初中寫日記的時候,有一次發現我媽看了,從那以後,我再沒寫過一筆日子,想想有點遺憾啊。
王萍(化名)一次回房間突然看見媽媽在看自己的日記,王萍很生氣,而媽媽還很有理地說:“你人都是我生的🧴🎂,看個日記算什麽?”就從那以後🧔🏻♀️,王萍經常發現自己房間的東西總會有些小變動,就連放在桌子上的一張紙條,都會被人打開。王萍很是郁悶♟,開始給自己臥室的房門上鎖。媽媽又會沖王萍喊:你房間有什麽寶貝啊?天天隨手鎖門?你有什麽東西不能見人啊🍧?
12歲的亮亮(化名)說💑,自己已經3天沒有和媽媽說話了。因為媽媽偷看了他的日記🤹🏽♀️。他很生氣🙎♂️。“雖然她說那是為我好👩🦱,可是日記裏面有我的秘密🎹,我不想讓任何人知道🌋。”亮亮說。
另一方面,不少家長也是煞費苦心:“現在的孩子越來越不好管了📝。”不少家長以此為由,截留或者偷看孩子日記、短信、微信等聊天記錄。
“你不知道,現在小孩在網絡聊天時的尺度大得嚇人,父母一定要盯緊點,但又不能讓孩子們反感👨👧👧,還真的有點難🐃。”張女士說,為了監控女兒是否早戀🧔♀️,她偶爾會用陌生的QQ,以網友身份,在女兒的QQ好友中臥底,經常試探女兒🙎🏿♀️。
《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明確規定🏟:對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記、電子郵件,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隱匿、毀棄;除因追查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依法進行檢查🦹🏽♂️,或者對無行為能力的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記😚、電子郵件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代為開拆🎋、查閱外🏌🏽,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開拆🛸、查閱🏊🏿♀️。侵犯未成年人隱私,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行政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52條規定: 隱匿、毀棄或者非法開拆他人信件⚾️,侵犯公民通信自由權利⛏,情節嚴重的💴,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專家認為,父母負有監護孩子的責任,但應以尊重為前提🚽,不偷看孩子的日記和信件💇♀️,不偷聽孩子的電話👨🎓,不強迫孩子說出不想公開的秘密,並且通過科學的教育使孩子能夠獨立面對秘密並從容👊🏼、恰當地處置。監護人也不應隨意翻閱、查看未成年人的短信、聊天記錄等。未成年人的隱私權是必須保護的。(新聞來源:中國教育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