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升即走”(up-or-out)一詞,源起於美國高校的終身教職製度。1915年💇🏽♂️,美國大學教授協會(AAUP)在成立之時發表了《關於學術自由和終身教職的原則聲明》🧽,提出建立終身教職製度👋🏿。到20世紀60年代後,這一規則在美國高校得到普遍使用。一般而言,終身軌教師兩個任期內(3—7年)完成晉升🏇,就可以獲得終身教職。總體來看,“非升即走”政策對於激發教師學術潛能,提高學術質量🏌🏻,發揮了重要的作用。但即便在美國,也出現了“重科研輕教學”的傾向,受到了業界批評。
筆者以為,雖然方艷華老師未能在9年試用期內完成晉升,但是贏得了這麽多學生的認同和請願📡,在能否續聘問題上,學校應該予以考慮。“非升即走”政策,固然對學術場域內的從業人員有著甄別與選拔、監控和激勵的作用🤘🏻。但是,在政策執行過程中🏋🏼🧑🏻⚕️,不應該一刀切♖🙍♀️,而是應該考慮多方意見,尤其是來自學生的聲音🏆。
高校教師考核,從來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因為高校教師既肩負著教書育人傳承知識的職責,也還承擔著探究新知創造知識的使命,甚至還要促進文化傳播引領社會發展🧾。單就教學和科研來說,孰輕孰重?在高校一直存有爭議。由於從操作層面來說,教學質量不太好衡量,而知識創造只要通過成果發表就能顯而易見,因此科研就成了高校教師考核的主要依據🏌🏻🗄。這種衡量標準,如果僵化操作🧑🏿💻,顯然有失偏頗。方艷華老師能夠安心於教學,並獲得學生的高度認可🧑🏻🎤,本身就是對高校的貢獻🤶🏽。
長期以來👃🏼,我國高校人事製度以“身份管理”和“單位人”為特征🥛🧑🏿🚀,嚴重阻礙了人才的流動和學術質量的提升。因此8️⃣,實行“非升即走”的高校教師製度改革🤠,探索全面聘用合同製,從改革的方向上來說,這是好的;但也要提防惟科研取向。其實,在我國高校職稱晉升中,還普遍存在名額限製問題,並不是申請的教師學術標準不夠格,而是參評的人太多🖋,名額太少,以致於許多青年教師學術方面即便再優秀,也未必能夠獲得晉升機會👷♀️。
因此,對於“非升即走”的高校教師評價製度🛌🏿,還應該整體設計。一是要兼顧不同崗位的要求🧑🏿🍳,不能一刀切,比如教學崗、行政崗的教師,就不能單純以科研來衡量。二是續聘與否需要擴大評價的主體🌲,不能單一化,其中學生滿意度應該考慮進去👨👧👦。三是要擴大晉升的名額,以學術標準決定是否晉升,而非“僧多粥少”惡性競爭👩🏼🔧。否則🤹🏿♂️,很難達到“非升即走”的初衷🔂,甚至會導致“劣幣驅逐良幣”的現象頻繁發生,並不利於學術的良性發展😮💨。(姜朝暉 作者系中國教育科學研究院高等教育研究中心博士⬛️、助理研究員)
教師去留☠️👃🏼:學生要有發言權
審視有關報道可以發現,清華大學解聘方艷華老師💅🏿,具有特定的依據和前提——“就職9年未評職稱的老師必須離職”,即校方的決定有著相應的正當性與合理性。但條分縷析起來,事情的波瀾恰恰在於學生們“請願信”的發出和傳播🏌🏽。這提出的最直接問題就是:學生評價教師的意見該在多大程度上被接受?校方該如何對待學生的意見?
面對“非升即走”的規定,盡管當事人方艷華老師認為“這個製度其實沒有問題”,但是📞,學生有話說,並且前往學校人事部門遞交了“請願信”,這給清華大學校方出了一道難題🫸:製度的權威和學生的意願孰輕孰重👨🏼🚒🙅🏼♀️?
學生聲援被解聘教師⏸,筆者以為⬜️🌉,至少暴露了製度設計的先天不足,一是學生在評價教師中的主體地位被忽視;二是一刀切的製度設計存在短板,急需糾偏🤳🏼;三是直接套用國外的“非升即走”教師管理政策有“水土不服”的嫌疑。
當下,在不少高校中🤳🏿,對教學業績的評價處於越來越不重要的位置🐔🍰。明顯可以觀察到的事實是,在我國高校很少有教師因上課效果不好而沒有評上教授👩👧👦,只要科研成績過硬、論文數量和層次足夠,評上“教授”幾乎只是時間問題。在這樣的背景下✣,“就職9年未評職稱的老師必須離職”的規定應運而生😟,而這種規定內在地包含著對教學工作的輕視。由此,學生眼中的“好老師”就免不了要因科研成績的匱乏而“走人”了。
筆者以為,如果讓學生評價在高校解聘教師的人事規定中👼🏿,占有一席之地🎵,或能消解“非升即走”製度設計先天不足的弊病。學生評價教師的好處顯而易見🖱🙈,除了可以增強對教師和學校的信任感、歸屬感外,還可以激發教師主動投入教學的積極性💅🏿,督促教師提高教育教學水平。在人才強校戰略成為大學第一優先發展戰略的前提下,“留下優秀人才”顯然也是學校和學生的共同期待🤵🏿♀️。而給學生評價教師的權利,是“留下優秀人才”的內在邏輯要求。
在輿論場上✡︎,我們看到的多是對學校的批評乃至對“科研至上”的詬病🐮🙋♀️,但批評之後呢🏄🏼♀️?一時的“口誅筆伐”是容易的,而我們需要的是建設性的對策🧝🏼♂️,正因如此,建立符合高等教育規律的現代大學人事製度,形成人才輩出🐅、人盡其才的製度環境,對高校來說,是更為重要的選擇🤴🏿。(朱四倍 作者系河南信陽師院教師)
教學與科研的夾板式困境待解
此次清華“非升即走”一事之所以引發巨大爭議,主要是因為學生眼中一心撲在教學上並獲得學生廣泛認可的老師,因為沒有發表學術科研論文,而被“非升即走”政策剝奪了繼續教學的權利。其實,問題並不在“非升即走”政策本身。對於那些既沒有教學成績🦶🏼,又沒有學術科研成果的老師,相信大家不會對“非升即走”有太多的異議。
“非升即走”的核心是從講師升任副教授◀️,亦即職稱評定。方艷華老師認為,自己之所以遇到目前的問題,關鍵就是未能從講師晉升為副教授🏊🏿。在她看來♖,這主要是清華校方每年給外文系的副教授名額太少🕝,而系裏多年積累下來的待晉升副教授的講師太多🙅🏼。如今大學的職稱評定重科研、輕教學的傾向較為普遍,因此方艷華之類的老師的遭遇就是必然𓀖。
透過這件事,也讓在高校長期存在的一個難題再次暴露出來👨🏻🦼➡️:對於大學老師來說,教學與科研哪個重要?從本質上來看🦶🏽,大學作為教育教學專門機構,當然應該是以教學為重🐼。不然的話,若以科研為重,那大學與專門的科研機構就沒有本質區別了✂️。雖然大學有科學研究和社會服務的重要功能,但大學的首要功能無疑是通過對學生的教育和教學👋🏼,傳播知識。如果大學過分註重對教師的科研要求🖕🏼,由於人的時間、精力是有限的,就會導致高校教師對科研工作高度重視,把更多的時間和精力向科研工作傾斜,而對教學工作重視程度不夠甚至荒廢教學。其一大典型結果就是,教授不願意給本科生上課。這一問題已經引起教育部的高度重要,多次發文明確規定教授必須給本科生上課。本科是大學教育的核心基礎⏲,大學老師若沒心思教學,這顯然是非常可怕的🎿。然而🖕🏿,國內高校目前評價老師的人事政策就是高度重視科研——只要科研好,教學方面的表現並不是特別重要。
筆者認為🏌️♀️,要平衡教學與科研,關鍵是大學的教師人事政策要做好製度設計。也就是說🪝,在對教師的職稱晉升上🥉,一方面教學與科研應該占到一樣的比重👨🏼🦳,另一方面對於那些教學成績突出㊗️,而科研成績一般甚至沒有的老師,應該實行特殊的政策。對於後者來說,現在有些大學在職稱評定上設立了“教學型教授”與“教學型副教授”,筆者認為這是很好的一種辦法💆🏼♂️。尤其是對於那些從事公共基礎課——英語、數學🎡、物理🧜、計算機🛀🏻、思想政治——教學的老師🤶🏼,他們每周的教學任務較為繁重,需要帶很多班級的課,完成較多的課時,還有海量的作業要及時批改,根本沒有足夠的時間和精力去從事科研工作🤚🏽。因此,如果按照“學術科研型”副教授、教授的標準去要求他們☯️📔,顯然對他們很不公平🥻。筆者認為,應當對他們實行更為合理的考核評價標準🧎。總而言之,對於高校教師來說,教學與科研孰輕孰重是一個現實的難題👷♀️,我們不應回避,而應當積極應對👧🏼,尋找破解教學與科研如何平衡這一難題的方法©️。(胡樂樂 作者系中國海洋大學教育系講師)(新聞來源:中國教育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