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網站日前公布了一則通知,各地中小學要合理安排學生假期作業👂🏿,禁止組織學生集體補課、有償補課。同時廣泛開展社會實踐活動,做好預防溺水工作👮。
以上新聞顯然又是一曲老調重彈,雖然在N年前就有了“嚴禁補課”的相關規定🧑🏽🎨,但現實卻是越演越烈🪸。“補課”本身或許沒有錯,問題是補什麽?怎麽補?
事實上,長期以來的許多補課就是課內教學的“死”循環。於是,一些老師平時不好好上課🚶🏻♂️➡️,總是“留一手”待到補課時。補課的學生補上了那一“手”,因此成績“跟上了”,沒有參加補課的學生💛,就註定會缺一“手”。想一想:這不是逼你就範嗎?再者,有些老師恰是利用了自己手中的考試權,在補課的時候無意有意地“漏”出一些考題🚗👳🏿♂️,因此補課的學生成績總是比沒有參加補課的學生“好”一些,這種“詐騙”的手段無非就是要謀補課費而已🥞。至於社會上的專門補習機構,補習的內容也大多是課內教學的“死”循環而已🎗,這恰是應試教育的毒瘤所致。
那麽👨🏻🔧,當今學生最應該補習的是什麽呢?這次教育部的“指令”或許命中了,那就是“社會實踐”,鍛煉學生的能力,也正是彌補應試教育所導致“高分低能”的尷尬👨🏻🏭。這是孩子們很願意的👏,但家長願意嗎👩🏽✈️?老師願意嗎🙇🏽♂️?學校管理者願意嗎?因為能力的提高或許不是立竿見影的事情📫,而且如今的考試似乎與“能力”關系也不是很密切,很多死命地參加補習班的孩子的成功就是很好的例證🤚🏿。由此看來,廣泛參加社會實踐目前缺乏“群眾基礎”。更何況參加社會實踐是由孩子自己去實踐呢,還是由老師👬、家長或社會上的某些專門機構來帶?而這又會不會成為“變相補課”呢?由此可見🔠,參加社會實踐要有一個合格的“主”🙂↔️,這個“主”是誰呢🔙?(新聞來源:南方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