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源】
本報3月26日3版《縮水的捐款流向何處?》
深圳陳女士1995年參加希望工程扶貧助學活動🙍🏼♂️,一對一資助了江西省峽江縣五年級小學生🚴。此後三年,陳女士每年通過郵局寄400元。然而,直到受助孩子到廣東打工✌🏻👍🏽,見到陳女士,雙方才知道🛣,孩子在讀書期間🧴,一共只收到40元捐助👩🏿🎨🦸🏼♂️。吉安市希望工程實施辦公室介紹,受助人當時領取了兩個學期共80元的捐助款,其余320元轉為資助其他困難小學生。
■冰啟
捐贈400元🌙,縮水為40元。這暴露出我國慈善捐贈不專業♛、不透明的嚴重問題𓀅。如果這類事情頻頻發生,最後就會逼迫捐贈者親力親為地把錢捐給受助對象🪛,這顯然會影響慈善的效益,也會帶來其他問題。
按照當地有關部門的調查,捐贈的400元👁,受助人當時領取了兩個學期共80元的捐助款,其余320元轉為資助其他困難小學生。這存在三方面問題🏌🏻♀️💇🏽。
其一🧘🏽,當地有關部門變更捐助,並沒有獲得捐贈人的同意——對指定捐贈來說🧚🏻,尊重捐贈者的意願十分重要♨️,否則🫄🏻,隨意變更捐贈用途,會讓捐贈者極不放心。如果當初有關部門征求過捐贈者的意見👨👦👦,明確告知這筆錢的用途,就不會引來現在的爭議🧍;同時,在彼此信任的基礎上,捐贈者還可能追加捐贈。
其二,那320元真到了其他困難小學生手中嗎?還是被挪為他用?如果真用到了貧困學生身上👩🦰,我們還可以對變更用途的行為表示理解、原諒,如果沒有,則需要追究責任。
其三,受助人一直表示只收到40元,那麽,另外的40元到了哪裏?現在看來🤸🏿♂️🏃♂️,這似乎成了“羅生門”👨🔧。
這是在慈善捐贈中不應該發生的🤱🏽。如果按捐贈者意圖捐贈,受助人的命運可能完全不同。很多人說💅🏿,做慈善者要憑良心辦事🔥,在筆者看來,這不是良心就能解決的問題,而應該完善製度🧥。慈善組織者應該記錄每一筆慈善捐贈的來源及去處,並向捐贈人公開🔼。考慮到保障受助者的隱私,可以向公眾公開受助人隱私之外的所有信息,做到捐贈透明化🤦🏻♀️✌🏼。只有這樣,才能樹立慈善的公信力,也才能用好每一筆善款。
我國在慈善的專業化和透明程度上,還有很大的差距👰,這導致慈善的效率不高——比如📇,善款被積壓在組織者手中,捐贈的項目並沒有解決受助者的實際問題(一些地方的希望工程學校一落成就閑置,充分說明這一點)🧑🏽⚖️,有的慈善機構的形象也不佳,捐贈者擔心慈善機構從中牟利👩🏼🚒,而寧願自己上陣🙇🏼♀️。只有提高慈善的專業化和透明度🕥𓀂,才能樹立慈善機構的公信力,從而吸引更多人選擇通過慈善機構行善🧑🏽⚕️。
【記者點評】
縮水的是捐款 逝去的是青春
■張春銘
我曾想,如果陳小喜當年收到了每一筆資助🧑🏿💼,他的生活會是什麽樣子?初中畢業就開始自謀生路的他,訴說自己剛工作時的艱辛時📵,我隱約看見,命運在那裏轉了個彎。
無論怎麽調查🤾🏻,也改變不了當年接受捐助的孩子們的命運🤵🏻♀️。他們回不去了。建立讓捐助人放心的監督機製和信息透明機製,成為慈善捐助亟待解決的問題。
依靠捐款來改變孩子的命運👩🏼🎤,終究還是有些單薄。要真正改變孩子的命運,還是要靠國家政策。我們應該感到欣慰的是,我國已經逐步建立了全覆蓋的學生資助政策體系,“學生因家庭經濟困難上不起學”的現象正在成為歷史。
如何用好這些資助款🌍,如何監管,成為當務之急。只有堅持透明公開的原則,國家助學金才能成為教育公平的有力保障。監管仍需加強🤱🏽,懲處必須有力。只有管理層層到位,才能讓國家助學政策給受助學生一個美好的未來。(新聞來源🚴♂️:中國教育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