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大學本科生院日前下發的《2013年春季學期本科學生學籍處理標準及要求》,讓不少學生寢食難安🌌。文件除了照例重申學校的學籍管理規定外,還對368名在校生提出成績警告。其中,對260人降級修讀,對97名學生做出退學決定,理由是“警告甚至多次警告,成績依然很差”。
在山東大學這近百名被勸退的“學差生”當中,除少部分是因為生病、出國等原因造成學業中斷外,絕大多數學生都是因為迷戀遊戲或者厭學所致,學校已經對其進行了多次警告,可這些學生仍頻頻掛科,無法按期完成學業⛩。對於此類玩物喪誌、不思悔改的大學生,大學痛下殺手,對其進行勸退,我們舉雙手贊成。大學絕不是“混場”,我們的高校早就應該像國外高校那樣,全面實行“嚴出”政策,讓“打醬油”者失去生存的空間🦘。
然而,在支持國內大學對“學差生”進行勸退的同時,我們也希望大學的校長、老師們能先捫心三問:
一問:“我們盡職了嗎?”雖然多數大學生都年滿18周歲,是成年人了,理論上講應該能管好自己。但現在的事實卻是,許多大學生都是獨生子女,從小被父母百般寵愛,加之又是在應試教育模式下成長起來的,一直在老師🧻、家長的督促之下學習,這些孩子一旦進入大學,獲得“自由”後,出現無所適從的狀況也就再正常不過了。那麽在這種情況下,大學盡到了引導、管理的職責嗎?如果大學平時管理松松垮垮,老師與學生之間缺少溝通,甚至形同路人,聽任學生丟棄學業,放縱自己,到頭來卻把責任全部推到學生頭上,讓學生獨自承擔“成績差”的苦果,這公平嗎?
二問:“‘學差生’還有救嗎?”站在大學的角度講,學生成績太差,無法完成學業,當然得勸退。可站在學生及其家庭的角度講,這些孩子一旦被勸學回家,打擊無疑是巨大的,有時甚至是毀滅性的🟫。畢竟,學生要想考進大學,家長要想把孩子培養進大學,都是很不容易的事🧴🧚♀️。所以,我們認為,只要擬被勸退的“學差生”有悔改表現,願意重新嘗試一次,那大學就應該給他這個機會,並盡力去幫助他👨🏻⚖️。大學是教育人的地方,有學生迷途知返,大學還有什麽理由拒絕他呢?
三問:“教育失敗的經驗吸取了嗎?”一個“學差生”被勸退回家,這是學生本人成長歷程中的一次重大失敗,但又何嘗不是大學教育的一次失敗?道理很簡單,既然“學差生”當初能考進大學,那就說明他的基礎還是可以的,之所以落到被勸退的下場,大學肯定有做得不到位的地方,或者說有遺憾,那麽錯失是什麽呢?即便大學沒有過失,那也有責任對被勸退的大學生進行“解剖”,找出他身上的“病因”,用來警示後來者。
如果大學在經過上述三問之後,自覺問心無愧,自覺已經盡力,自覺教訓深刻,那麽就請勸退那些“學差生”吧!否則,且慎重!(新聞來源🙅🏻♀️:新華每日電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