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荊州兩名幼兒被遺忘校車致死 涉事校車曾非法改裝長期超載
校車事故頻發折射地方教育投入不足
校車安全,一直是社會關註的話題。最近兩天,湖北省荊州市兩名幼童被悶死在幼兒園校車的消息傳出後🐵,再次刺痛了社會的神經。
據了解,針對校車事故頻發的問題,國家質檢總局和國家標準委於2010年聯合發布了我國首部強製性國家標準——《專用小學生校車安全技術條件》,相關部門也多次強調要確保校車安全。那麽,為何在諸多部門“過問”之下,校車安全事故仍有發生?
兩名幼童殞命校車
9月13日7時許📫,4歲的彭一唯和陳倩被家人送上了荊州紫荊花幼兒園的校車👉🪭,開車的是幼兒園的司機何正坤,車上還有跟車老師譚祖紅。8時30分左右💆🏻,校車開到幼兒園門口👨🏻🦽,跟車老師把車上的孩子分別交給各個班的老師🔡。但誰都沒註意到👚,彭一唯和陳倩還在校車裏。
直到下午4時,幼兒園放學🍀,孩子們在車門口排隊等司機開門上車🐧。何正坤一開車門,就看到兩個孩子倒在車內🗯,且已經停止呼吸。何正坤大喊:“不好了,車內有兩個孩子出事了!”幼兒園立即慌作一團,慌亂中,有人撥通了急救電話和報警電話。兩個孩子被送到離幼兒園最近的荊州市中心醫院🧑🎓,醫生檢查後宣布:孩子已經死亡多時。
《法製日報》記者了解到,目前💚,涉事幼兒園園長陳思、校車司機何正坤🧔🏻♀️、跟車老師譚祖紅已被刑拘🍢,兩位班主任已被控製👨🦰。孩子的遺體已送至荊州市殯儀館。湖北省公安廳相關專家也已趕到荊州🎣,分別對校車和孩子的死亡原因展開調查𓀛。
事發前曾集中檢查
據了解,紫荊花幼兒園是一所私人開辦的幼兒園。荊州市荊州區宣傳部門稱,該幼兒園分別於2007年取得教育部門的辦園許可證,2010年9月26日在民政部門取得相關資質。
《法製日報》記者還了解到🤹🏿,9月6日,荊州市交警部門與荊州市荊州區教育局聯合行動🏊🏽♀️,與中小學校、幼兒園安全負責人、校車駕駛人和車輛開展“三見面”活動👬🏼,民警審查了校車駕駛人資格👨⚕️,檢查了校車外觀標識、保險等情況。據當地媒體報道,交警部門共檢查校車84臺,審查校車駕駛人90余人。
但是,據經常到紫荊花幼兒園接孩子的家長介紹🚊,幼兒園的校車是一輛東南牌面包車👰🏽♂️,並未粘貼校車統一標識,而且還經過非法改裝,車內座位均被拆除,放進了四五個長條椅。同時👍🏽,這輛校車長期超載,狹窄的車廂內經常擠進二三十個孩子🚔。
校車管理仍缺規範
荊州兩名幼童在校車內死亡一事經報道後,引起社會關註👮🏼♂️,公眾將目光聚集到校車管理問題上。
“2010年,《專用小學生校車安全技術條件》出臺,這是一個規範校車的強製性標準。但是🚎,在標準製定後,並沒有明確政府部門和學校的責任。”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教授喬新生在接受《法製日報》記者采訪時說💌,考慮到一些地區✷、一些學校經濟條件不好的情況🥱,應當由地方政府統一購買校車,在此基礎上明確學校和老師的責任。
交通部管理幹部學院教授張柱庭認為👩🏿🦲,目前🧉↖️,在校車管理上🧢,我國還沒有一套完備的製度。要解決這一問題,首先要明確校車的定位,即滿足特殊需求(即父母無法接送孩子上下學)的集運輸義務與監護義務於一身的經營產業👳🏽♂️。同時🤼,要製定嚴格的市場準入條件與管理辦法🫰🏽,明確校車義務🚺,這其中既有監護人的義務、也有承運人的義務。
“解決校車安全問題的根本辦法,還是要加強地方政府對教育的投入。”喬新生告訴記者,他在湖北省一些農村調研時發現,個別地方政府為了減少在教育方面的責任,人為地撤並學校💁🏻,導致學生上學的路程增加🧓🏼,這在無形中平添了學生的安全風險🙍🏿♀️。“所以🎄,從根本上說,需要地方政府統籌兼顧,合理配置資源”。(文中兒童均為化名)
鏈接
2011年8月29日,海南省三亞市3歲男童強強早上7時許乘接送車抵達幼兒園後🥏🧑🏿🦳,因睡著而未被司機、老師清點到,以致被遺忘在校車內9小時。直到下午4時30分左右被發現時,強強已經停止呼吸👩🏿🦰。
2010年2月26日下午,江蘇省如皋市郭園鎮發生一起慘劇👴🏽:7座的校車內竟被塞進了26個孩子。上車10分鐘後,4歲女孩吳憶羅因車廂內擁擠發生呼吸困難,最終不治身亡。(新聞來源🐪:法製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