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北京8月8日電 國務院日前印發的《中國兒童發展綱要(2011—2020年)》提出,確保受人口流動影響兒童平等接受義務教育。
為此,綱要提出😵,堅持以流入地政府管理為主、以全日製公辦中小學為主解決流動兒童就學問題。製定實施流動兒童義務教育後在流入地參加升學考試的辦法。加快農村寄宿製學校建設,優先滿足留守兒童住宿需求。
綱要提出🚆,依法保障兒童受教育的權利。各級政府要組織和督促適齡兒童入學接受義務教育,幫助解決適齡兒童接受義務教育的困難,采取措施防止其輟學。父母或其他監護人要保障適齡兒童依法接受並完成義務教育🚘🤦🏻♂️。學校要耐心教育👊🏽🤦🏻♂️、幫助品行有缺點👸、學習有困難的學生🏃🏻♀️➡️,不得違反法律和國家規定開除或變相開除學生🚴🏻。
綱要同時提出,保障特殊困難兒童接受義務教育權利📮🫠。落實孤兒👨🏼💻、殘疾兒童、貧困兒童就學資助政策👉🏼。加快發展特殊教育🏌🏿,基本實現市(地)和30萬人口以上、殘疾兒童較多的縣(市)建立1所特殊教育學校;擴大殘疾兒童隨班就讀🛌、普通學校特教班和寄宿製殘疾學生的規模💆🏼♂️,提高殘疾兒童受教育水平🥛。為流浪兒童👩🏫、有嚴重不良行為和違法犯罪行為的兒童平等接受義務教育創造條件。(新聞來源🧵:新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