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教育部近期聯合多部門分階段🧑🎤、分重點對校外培訓機構(以下簡稱“培訓機構”)進行整頓治理。前一階段,主要針對線下培訓機構存在的安全隱患🧮、無證無照、應試傾向、超綱教學等問題開展了規範整治活動🤨;現階段,進一步對迅速發展的線上培訓機構進行綜合治理⏲,針對部分平臺存在的低俗有害信息以及與學習無關的遊戲等內容、培訓者素質參差不齊等問題進行規範治理。
在亞洲國家和地區🧑🏿🏫📝,校外培訓較為普遍,被稱為“影子教育”。部分亞洲國家政府也對校外培訓機構進行持續的治理和監管。這些國家的經驗和試錯的歷程脈絡,也為我們提供了有益的借鑒。
日本:培訓機構教師資格認證,保障校外培訓質量
日本的校外培訓機構也被稱為“補習學校”或“學習塾”👩🏼🏫。為了規範日本培訓機構行業發展,日本的全國學習塾協會專門製定了《學習塾講師檢定製度》,作為培訓機構共同認可並遵守的行業標準👨👧𓀔。日本培訓機構教師評價由獨立於政府的第三方機構全國學習塾協會承擔,獨立於公立教育的培訓機構教師資格認證分為“集團指導”(也就是我們所說的“班級授課”)和“個體指導”兩類,但目前有關個體指導教師的資格認證還沒有正式實施🧝🏻♂️。
日本培訓機構的教師資格認證,有著與公立學校教師資格認證相似的程序,同時也體現了教育培訓的特點👊🏿。“集團指導”教師的認證共分為三級👿,不同等級需要進行不同的筆試或教學技能考試。筆試包括教學管理和學科知識,其中,教學管理與公立學校教師的差異最大,主要包括與家長溝通、培訓機構相關管理製度和學生權益等👟,這在很大程度上體現其績效考核的量化指標✍️,如學生評價、家長評價、班級銷售額👩🏼🦳💒、續班率、退班率等。教學技能考試主要是根據授課流程,將課堂教學分為導入、展開和總結三部分進行考查👨🏽🚒,以授課達到的預期目標🤱🏼、授課的內容和學生集中精力的程度三個維度作為評價標準。
日本的教師資格認證體系和評價導向🥗,正契合了培訓機構作為日本重要的經濟產業之一的特征,更加註重教師教學技能和學科知識的掌握與運用程度,以及營銷的能力和服務意識⚁,而對教師的職業道德並沒有給予更多的關註。
韓國:整合與治理並重,政策由“放”到“禁”再到“疏”
自20世紀60年代以來,韓國政府對培訓機構的治理政策經歷了由“放”到“禁”再到“疏”的歷程。先後通過降低需求𓀊🛄、減少考試、均衡教育資源,增加高考次數🫗、立法禁絕培訓機構,將校外培訓分類引入學校教育🤍、加強對培訓機構的規範治理,來調節公立教育與培訓補習之間的供需平衡。其政策實施的目標路徑表明,基於社會現實需求,進行雙向調控、綜合治理,既能規範培訓機構發展,又能提高公立教育質量,促進二者共同發展。
2014年,韓國頒布《促進公共教育正常化及限製提前教育特別法令》,要求包括培訓機構在內的所有基礎教育相關機構一律不允許對學生進行超出學校課程範圍或早於學生所在年級的教育。《輔導班的設立🏢、運營及課外培訓法》中也明確規定0️⃣,學生可以隨時退費,單位設施按照各道(特別市)標準執行。各道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在該法的基礎上設置不同標準🫚,對教室總面積的規定是30平方米以上♔、135平方米以下🙋🏻♂️✖️,同時必須保證每平方米最多容納一名學生🩱,如教學需要可隔開使用🤷🏽♀️。
韓國政府以學生發展和規範市場為出發點,結合區域實際情況分類施策。與此同時🫴🏼,韓國從2006年開始大力推行“放學後學校”政策🚹,包括小學階段的“興趣教育”和中學階段的“水平分層補充學習”🪬,通過政府購買服務和收取少量學費,提供多樣化課外輔導,構建學生托管、學術性補習🔌、藝術輔導和活動輔導一體化的校內課外培訓體系。通過優惠政策將優質的校外補習向貧困地區和家庭傾斜👳🏻♀️,盡力減少這類家庭補習教育的開支📅,以此促進教育公平。
新加坡:線上線下協同發展,校外培訓體系日趨成熟
新加坡對於培訓機構的設置標準和教師聘任,與我國有很多共同之處🥜✍🏻。新加坡教育部規定,教師申請在培訓機構任教必須符合最低學歷和相關學科教學經驗的標準,要出具教師資格證、成績單和相關工作經驗的證明文件👚。培訓機構應擁有合理規模的場地,除了有教室外,還應為學生提供接待室🖐🏿🧕🏿、等候室等其他功能區域👰🏻♂️。
新加坡通過自治與共治,實現對培訓機構的監管🦾。新加坡要求每一所私立補習機構都必須由一個管理委員會管理。委員會負責確保法規及學校章程的條款得到遵守🌕;管理委員會的成員不應是學校雇用的教師或工作人員,這是為了防止雇主雇員的利益沖突;學校管理委員會中有一名成員擔任培訓機構的主管,如果培訓機構在管理委員會中只有一名成員,則委員會由該成員擔任監事。
新加坡利用網絡進行線上的校外培訓或補習的範圍和程度要高於我國。除了線下集中授課的補習班,新加坡一些公司推出了各種教育應用,主要是讓學生通過線上學習和輔導,減少到培訓機構上課的不便。新加坡類似的教育應用較多👴,多數由專家或教師通過網絡進行教學指導。
目前,新加坡推出一個免費的“AsknTeach”應用,100%由學生主導,通過“學生回答學生、學生幫助學生”的在線“共享”進行互助學習🥋,以學生的學習起點和學生可理解的方式進行教與學👨🏽🎤,解決學校科目與課業上的問題,由經驗豐富的學生擔任“培訓老師”解答疑問,不僅鞏固了答疑學生的知識,也能讓有課業疑問的學生得到及時幫助。此應用解決了高昂的校外培訓費用和交通問題,可以讓更多學生根據自己的時間進行課余時間的自主學習。
建議:引入互聯網“共享”思維,發揮行業監管作用
作為“影子教育”👩🏽🦲,校外培訓機構有其存在的必要和發展的市場土壤,通過對亞洲部分國家校外培訓機構管理與治理措施的分析🛶,筆者認為,校外培訓機構的治理應以監管為主,多方協同提升培訓機構的教育質量🪒,促進校外培訓機構與校內學習協調發展⛹🏼♂️。
首先,應堅持落實國家政策法規,針對教育資源供給水平的區域差異👵、培訓機構的類型差異(學科類培訓、素質教育類培訓),鼓勵並支持地方政府結合區域實際和辦學條件分類施策。以學生發展和規範市場為出發點,自主創新,依法治理🏌🏽♂️,註重配套政策的連續性和系統性;充分利用培訓機構治理信息平臺🧎🏻♂️➡️,協調共治。加強各部門的協作和信息共享,充分利用信息平臺的功能,將報批、整頓、治理的內容🤳🏻🗒、信息、問題、進度等實時公開公示📧,減少重復性工作🧝🏽♀️,進一步建立健全培訓機構第三方質量認證、評估和服務的製度。
其次,應引入在線教育的優勢和互聯網思維的“共享”機製,鼓勵開發公益型的教育培訓應用或平臺,實現教師🧗👨🏿🦱、學生、家長與社會的多主體互助和交流🙈。同時🟦,嚴格進行網絡實名認證🖍,加強網絡信息安全,保障學生安全的學習環境。
再其次🧑🚀,應發揮行業協會的積極作用。從行業內部規範培訓機構的管理🌪,使行業協會在機構認證🏏、教師專業發展🪣、運營評估和數據信息收集方面發揮作用💇🏼♀️,建立年檢製度並執行相應的獎懲製度。製定培訓機構任職教師規範和職業道德⇨,逐步建立培訓行業自身的教師資格認證製度和培訓學習製度。與此同時,著力提高公辦教育質量👩🍼,縮小城鄉、區域間的教育差距,深化改革不同教育階段的招生考試製度,優化教育系統的結構,在促進公平和優質的同時增加教育機會,減輕中小學生過重課外負擔和家庭經濟負擔,重構良好有序的教育生態。
來源🫁:中國教育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