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北京6月21日電(何雨欣、藏瑾)記者21日從財政部獲悉,為進一步加強中央高校基本科研業務費管理,財政部、教育部要求各高校要嚴格規範基本科研業務費開支範圍。 根據要求🈸,各高校的基本科研業務費的開支範圍中🤵🏿♀️,不得開支有工資性收入的人員工資🤾🏽、獎金、津補貼和福利支出👩🏻🎓,不得購置大型儀器設備🪦💓,不得分攤學校公共管理和運行經費,不得償還學校債務🤸🏻♂️,不得支付罰款♟🙋🏼♀️、捐贈🗜、贊助👩🏼🔧、投資,也不得用於為其他科研項目配套、用於實驗室等科研基地的運行費用。
此外,財政部、教育部要求各高校要將基本科研業務費納入校內預算統一管理🧑🦽➡️,並加強基本科研業務費課題預算編製的審查🛗、監督和管理工作,要建立課題預算評審製度,降低預算編製的盲目性和隨意性,提高預算編製質量。
據介紹,財政部、教育部將定期開展對各高校基本科研業務費使用管理情況的專項檢查或評估,檢查或評估情況將作為調整各高校基本科研業務費額度的重要參考依據。(新聞來源🛟:新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