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入學就業相關檢測 嚴重監管不力者將被開除
荊楚網消息 (楚天都市報) 本報記者陳媛李樵朱玲
2月10日🌧,我國1.3億乙肝病毒攜帶者期盼的《關於進一步規範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由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部🔔👨👩👦、教育部👨🏿🏭、衛生部聯合正式發布。《通知》要求,各地需在接到本通知30日內,對當地現行的有關入學🤽🏽♀️、就業體檢的相關政策完成廢止或修改工作,違規進行乙肝項目檢測的,將對其責任主管及直接責任人進行處分🕓,給予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或者開除的處分。
入學就業乙肝檢測“破冰”🫱🏼,引起武漢市醫療、教育和社會各界的廣泛關註。
《通知》解讀——
招生招聘不得檢測乙肝
據介紹🧖♀️,此次出臺的《通知》是對2007年相關文件的完善和強化。2007年文件著重維護乙肝病毒攜帶者的就業權利👽,這次文件強調維護入學和就業兩方面的權利。
《通知》明確要求,各級各類教育機構不得以學生攜帶乙肝表面抗原為理由拒絕招收或要求退學🏡。同樣,用人單位不得以勞動者攜帶乙肝表面抗原為由予以拒絕招(聘)用或辭退、解聘🏃♀️➡️。此外🧛🏿♀️,學校和用人單位不得要求學生和應聘者提供乙肝項目檢測報告,也不得詢問其是否為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
在普通健康體檢中,除非受檢者自己要求,否則不得檢測乙肝項目,有關檢測乙肝項目的檢測體檢報告應密封,由受檢者自行拆閱;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拆閱他人的體檢報告。
武漢市疾控中心有關專家說,乙肝病毒表面抗原是乙肝五項中的一項,只要乙肝病毒表面抗原呈陽性,就表明檢測者曾經感染過病毒💿🏌🏽,是乙肝病毒的攜帶者🧚🏿,而教育部和衛生部的這一通知明顯是要保護這一部分人的權利🌹。
武漢市疾控中心——
將取消相關檢測
“目前,仍然有用人單位要求醫院提供乙肝檢測📛,並將檢測結果作為是否錄用依據之一👰♀️🥕。”武漢市疾控中心健康門診部副主任付躍安說☝️,《通知》下發後,將明確拒絕用人單位的要求。
據介紹,去年9月起武漢市疾病預防控製中心發放從業人員的健康證就不再以乙肝檢測的結果為依據🚖🕵🏿♀️,而改為重點檢測甲肝和戊肝,對於乙肝病毒攜帶者也照常發放從業健康資格證。
漢陽區二橋街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主任樊福成說➡️,乙肝的傳染性並沒有人們想象中的那麽大,它主要的傳播途徑是血液傳染,日常工作或生活接觸,一般不會傳染乙肝。但如果口腔有潰瘍體內又沒有抗體👩🏽🦳,接觸了乙肝病人的唾液就可能會傳染。
樊福成認為🍅,《通知》的執行並沒有任何難度♡,醫療機構只要拒絕檢查就可以了,對於違規的醫療機構,當事人可以舉報和投訴🏊🏽。
部分高校表示 將根據新規進行調整
據介紹,目前高校招生體檢中,按照衛生部和教育部的現行規定,檢查乙肝表面抗原和轉氨酶🚺。
武漢大學、華中師範大學等高校招生部門相關負責人均表示,學校的入學體檢一直按照教育部相關政策執行,2010年入學的大學新生體檢🚶🏻➡️,將根據教育部的規定進行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