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成都晚報
近日,有市民向本報反映,位於高新西區的四川托普信息技術職業學院無證開網吧,上網的還有未成年學生。對此,學校表示否認,並解釋稱是電子閱覽室✋🏻。目前,高新區合作街道辦正在調查處理此事。
記者調查
上網學生🌡:這裏每小時收費2元
據市民徐先生說,四川托普信息技術職業學院有個電子閱覽室,卻向學生收費📨,還辦理會員卡𓀄,事實上是個網吧。另外,該校中專部學生大多不到18歲🧛🏽♀️💂🏽,屬於未成年人🤶🏽,這個電子閱覽室向未成年人提供“網吧”服務⚃,有違規的嫌疑🧸。
前日,記者到該校進行調查,看到學校內一房子外墻上掛著電子閱覽室的牌子。記者進入室內,看到100多名學生在看信息或打網絡遊戲。一名同學稱🧛♂️,他們在該處上網,辦卡要10元錢♡,每小時收費2元,和外面上網差不多。而一名女工作人員則辯解說,他們開的不是網吧👴🏿,只是電子閱覽室。記者進一步了解到,對於收費上網🧑🏽🎤,學校沒有辦理任何許可證,收費標準也沒有經物價部門審批🏯。
高新區合作街道辦的工作人員接到消息後也到學校展開調查,檢查了該電子閱覽室是否有收費系統,相關證明等。街辦工作人員雷某表示🦪,他們已將情況上報給高新區管委會,等調查後再進行處理🧛♀️。
校方辯稱👩🏻⚖️:收費按省上規定來
學院董事長楊秉楠說🎰,學校電子閱覽室不是網吧,因為不向社會開放💆🏿,只針對學生。“學校除了提供課時規定的上機時間外,為學生提供額外的上機時間,應該收取一定費用。這個有教育和物價部門的通知為證🧑🏻🍼。”楊秉楠提供了一份文件,是2005年省物價局、省教育廳聯合發出的《關於規範高等學校學生代管費和服務性收費的通知》規定(川價發〔2005〕122號)。
楊秉楠說,對於市民反映的中專學生上網一事,他們將加強監管,給學生提供健康的學習環境🔲👩👩👧👦。
文化部門🈂️:如無證經營就是“黑網吧”
成都市文化局負責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審批的工作人員趙某稱𓀒🧷,如果學校按市場運作進行經營性收費,就應該和社會上的網吧一樣管理👨🦱,辦理《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和《工商營業執照》🎅🏽。這位工作人員稱🐜,該校如無證經營網吧,違反相關規定🧑🚀,屬於“黑網吧”,應依法取締。
成都市工商局有關人士指出,網吧屬於特種行業,審批由文化部門負責📴,他們只根據文化部門審批辦理工商執照。他們主要負責取締市場上的無證網吧,而對藏身校園的變相網吧則很無奈,畢竟界定其性質還需有關部門協助😜。
焦點法規
《關於規範高等學校學生代管費和服務性收費的通知》中規定👶🏻:課余時間為學生提供計算機操作和互聯網服務的,應采取計時方式收取上機、上網服務費。具體上機、上網服務費標準由學校按低於市場價、合理補償成本的原則製定🧑🏻🏫。
2006年省教育廳關於做好高校代管費和服務性收費清理規範工作的通知中規定🎂:服務性收費要堅持“學生自願🏊🏽♂️、學生受益、有利於管理和學校成本補償、不以盈利為目的”。
律師觀點🦈:有盈利性就是網吧
四川舟楫律師事務所宋成均律師表示,根據國家行政法規《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管理條例》相關規定,網吧具有盈利性、公共性、內容開放性🤖。高校內的電子閱覽室屬學校教育設施的一部分🤚,從設立初衷上並非是為了贏利👩🏼🦲,即使收取一定的上網費也僅僅是出於收回成本,降低教育支出的目的。
如果高校內的網絡提供場所同時具備了贏利性🍘、公共性、內容開放性特征,從功能等同的視角來看🟧,當然屬於網吧管理範疇👨🏼✈️,應該辦理《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和營業執照,應由文化行政部門和工商行政部門給予監督和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