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國教育新聞網)
8年糾風工作實施意見》,要求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中國政府網公布了國務院糾正行業不正之風辦公室《關於2008年糾風工作實施意見》。
意見指出,2008年糾風工作的總體要求是: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精神👊🏽🔷,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圍繞中心👨🏻🦲、以人為本、改革創新💁🏽♂️、懲防並舉、統籌推進👨🦳,堅持完善糾風工作領導體製和工作機製,著力在解決損害群眾利益的突出問題和防治不正之風上下功夫,確保新的專項治理工作取得階段性成果,已開展的專項治理工作取得新的進展📼🧑💻,政風行風建設取得明顯進步🤘🏽,民主評議和政風行風熱線工作不斷深化☮️,為推進科學發展、促進社會和諧提供有力保證。
意見指出,要深入治理教育亂收費。督促各級政府履行投入和監管責任,確保對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全部免除學雜費🚝、免費提供教科書和補助貧困家庭寄宿生生活費等經費保障機製改革各項政策的落實💾。配合有關部門推進區域內義務教育均衡發展🧔🏼♂️,逐步解決城市義務教育階段擇校收費問題。保障農民工隨遷子女與所在地學生平等享受義務教育的權利🤾♂️,免收借讀費。基本完成義務教育階段改製學校的清理規範任務,加大高中階段改製學校的清理規範力度🦼。繼續實行公辦普通高中招收擇校生“三限”(限分數、限人數、限錢數)政策🖍👘、高校招生“陽光工程”等。加強對學校收費的監督,除國家另有規定外,各級各類學校的學費、住宿費不得高於2006年秋季的相關標準,地方自行製定的與國家教育收費政策不符的文件規定一律廢止。加強對國際合作辦學的監管,嚴禁借機亂收費。嚴格規範學校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行為🏌🏼♀️,禁止任何部門和學校統一征訂教輔材料和開辦有償補習班,嚴禁中小學教師舉辦或參與舉辦各類收費培訓班❓、補習班🤦🏿♀️、提高班。堅決糾正脫離當地經濟社會發展實際建設奢華校園的行為。堅持並完善教育經費撥付🚣🏿、學校經費收入和使用情況的經常性審計監督製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