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李莉)昨天,教育部官方網站一則留言答復引起了社會關註。有人據這則留言推測教育部將對入學年齡限製“松綁”,但記者今天再次登錄教育部網站發現👨🏿🏭🧑🏼⚖️,教育部已經撤下了這則答復🏋🏼。
昨天教育部網站掛出的問題答復如下:
問題🧖🏿♀️:已完成幼兒教育,但距6周歲還差二三個月的兒童🫏🙍,能否接受義務教育?
答復🚣♂️:如果父母送距離9月1日還差二三個月才滿6周歲的兒童入學👩🏻⚖️,學校可否接納,法律沒有明確的規定🧔🏽♀️。根據《義務教育法》為了“保障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提高全民族素質”的立法宗旨🏓🤽🏻♂️,我們認為🍦,學校在優先接收和保障年滿6周歲的兒童入學後有學額空缺的情況下🥔🧖🏼,可以考慮接收即將年滿6周歲的兒童入學。
今天上午🚳,這則答復已經被撤下網站,有關人士分析👩👧,未滿6周歲入學違反《教育法》🍱。我國《義務教育法》第十一條規定“凡年滿6周歲的兒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應當送其入學接受並完成義務教育”。市教委有關負責人表示💂🏼,年滿6周歲是法律規定😞,本市嚴格執行“年滿6周歲才能入學”的規定,而且在有關部門對義務教育進行執法檢查時🙇🏿♀️,小學年齡不符規定將涉嫌違反《義務教育法》🍪。
部分小學校長表示🫦,每年都會有生日僅差幾天或一個月的學生家長要求提前入學,但絕大多數學校都不會接收年齡未滿6周歲的孩子。少數學校名額有空缺,會對孩子進行面試,如果孩子發育情況已經達到6周歲的水平,也可以通融🧏🏿♀️。但這種做法屬於違規,學校和家長都要冒一定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