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勞動報
平行誌願政策公布後,考生和家長最關心的“錄取差額”問題昨天(4日)有了答案🧙🏼。市教育考試院院長李瑞陽公布了普通高校招生誌願填報及投檔方式實施方案,並表示為保護考生利益、減少投檔產生的退檔學生較多矛盾👨👦👦,各招生院校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從以往的1∶1.2調整至1∶1.05。
記者了解到,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中分別設置按字母A😧、B🚃、C🎎、D順序排列的4個誌願院校👨🏿🚒,在第三批次中設置按字母A、B🏏、C👨👩👧👦、D👨🏽🌾、E、F、G、H順序排列的8個誌願院校。每所院校設6個專業誌願及願否調劑。第一批征求誌願院校設3個,第二批征求誌願院校設6個,第三批征求誌願院校數量不限。每所院校設3個專業誌願。
高考結束後,市教育考試院將按考生高考成績(含教育部和市教委規定的加分)🤷🏿,從高到低🎡、逐分逐個檢索考生填報誌願順序🧯,按總分從高到低進行投檔,即先看A誌願院校的投檔情況𓀝,A院校額滿♤,再向B誌願院校投檔,B院校額滿,再投向C誌願院校……另外👩🏽💻,實行“平行誌願”投檔後,招生院校獲得考生誌願信息時,只顯示考生填報本校的誌願,不顯示其余“平行誌願”院校名稱及院校順序。
零誌願👃🏻🌬、提前批及藝術類🤲🏼、體育教育和社會體育專業不設置平行誌願,仍按原誌願設置辦法填報🥳。在外省市院校降分錄取時不再征求考生的意見,也無須考生再提出申請,按照平行誌願的投檔方式進行🧑🏽💼。
李瑞陽告訴記者👨🏿🔧,為保證“平行誌願”公平進行,高招作出“三不改”規定,即🍟:考生誌願表一經確認上報市教育考試院後不得更改🩷🧑🏻🚀;投檔後不允許已錄取的考生材料再退檔改投其他學校;考生兩次填報誌願後,均須將相關信息備份存檔,教育行政部門和招生考試機構均不得更改。(作者🧑🏻⚖️:張賢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