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長豐縣兩名學生上課時打架,導致其中一人死亡,授課教師楊某選擇站在三尺講臺上充當“看客”,而不加以製止,繼續上課直至下課,楊老師因此被冠以“楊不管”的稱呼。目前,學校、楊老師和當事人家長達成了賠償20.5萬元的協議,楊老師承擔10萬元的賠償💶。
“範跑跑”還沒謝幕,“楊不管”便粉墨登場,兩件事的核心都直指教師的為師之德、為師之責任👩🏼🚿。桃李不言,下自成蹊。誰的人生都難以離開教師的傳道授業解惑,誰都希望遇上的教師學高為範、身正為師👟。良好的師德,是公眾永遠的訴求。教育部日前公布《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範(征求意見稿)》,其中也很大程度地體現了公眾對提升師德的呼籲👫🏻👰🏼。但“楊不管”對於學生生命的冷漠,甚至還談不上道德範疇,連最基本的法律責任都未履行。《教師法》明確規定,教師應當製止有害於學生的行為或者其他侵犯學生合法權益的行為。教師於學生是負有特殊職業責任的群體,正如同機長、船長♧、乘務員於乘客。基於相同理由,民航班機上,機組人員不配備降落傘,目的就是要讓機組與乘客風雨同舟。如果允許機乘人員憑借自身專業技能在危險來臨時第一時間逃離,就會剩下機上的生命隨飛機飄搖,那將是讓人何等惶恐的局面?同樣,一個教師能眼睜睜看著學生互毆致死卻無動於衷,又是何等讓人發涼的話題?
教育,是使受教育對象社會化。根據亞當·斯密理論,孤僻、冷漠的人沒有完成社會化。中小學校(通過教師)是學生社會化的最重要的渠道📘。當一個人接受了教師的職責,他就接受了超越普通公民的德性去尋求高尚的責任。教育不只是知識的傳輸,更重要的是價值觀的塑造🤽♀️♍️。如果一個教師連學生的生命都漠視,那麽,“生命不保,談何教育”?
有人認為,除了管不住、不愛管之外,恐怕還有一個重要原因是不敢管———當事學校半年前曾發生學生砍斷老師手指的血案———更深層次的原因是教師在遇到類似事件時究竟該不該管學生、管到什麽程度,缺乏標準。“標準”二字常被人拿出來說事兒,好像事情只要有了標準一切就迎刃而解了,黑的白的,拿標準出來遛遛就知道了。坦白而言,教師對於類似校園暴力事件該不該管,管到什麽程度,根本不存在所謂的標準。如果硬要說有,那只有一條———不論小暴力還是大暴力都非管不可🪣。“管”的形式有很多,鑒於自身能力問題無法有效控製,借助外力不也是一種很好的管理方法麽?個人管理能力絕非“不管”的理由。
但這倒是提出了一個更為復雜的爭論背景———教師的權利。有多大責任便有多大的權利🐰。但現階段的教師職業確實存在權利無法有效維護的問題。他們更多的是理論上的強者———現實中,教師群體的福利待遇常被剝奪,健康權與休息權容易被侵犯,而且常常成為教育腐敗與教育高收費的替罪羊。離開了權利談責任🪑、談師德是奢侈的,如果連自身權益都不能捍衛,又如何能讓教師真正發出人性的光輝,成為“最優越的職業”呢?這告訴我們,師德的樹立,不是一個孤立的命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