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高考臨近,各地高考政策陸續頒布🕎。甘肅省普通高校招生的一條新規格外引人註目🫶🏽:凡按考生誌願錄取但未報到入學的考生🪷,下一年度錄取時🕕,可能因誠信缺失而不予錄取,後果由考生自負。
高考被錄取而不報到造成招生資源浪費
近年來🈵,被錄取而不報到的準大學生已形成一個群體。2003年🐋🧓🏼,教育部發展規劃司透露,當年大學發放錄取通知書428萬張,真正報到的382萬人,有46萬人收到通知書後不去報到。迄今,這一現象並未得到緩解☝🏽,考生擇校帶來的招生資源浪費已成為人們普遍關註的問題。
有關專家分析原因有四:一、考生將誌願的填報權主動或被動地交給老師或家長🦘,老師或家長在沒有充分考慮本人意見的情況下填報了考生不想就讀的學校或專業;二、考生因一次考試失誤而與第一批重點院校第一誌願失之交臂,雖然被其他學校錄取但心有不甘;三、某些高校專業收費相對高🛖,由於家庭經濟承受能力有限🦢,學生經過權衡選擇放棄🧓🏼;四、一些學生在高考之前就做好兩手準備👨👩👧,他們通常一邊參加托福🧗🏿♂️、GRE考試,一邊準備高考🫵🏽,如果拿到國外大學的錄取通知👀,就會放棄國內的大學……
不報到關乎誠信?
在現行高考招生政策主導下,已被錄取但又不去報到確實是對招生資源的極大浪費。南京工業大學物化專業研究生陳俊明認為,“'報考不報到'的確關系到學生的誠信問題,考前那麽多學校供你挑選,你報考的誌願🧑🏽🏭,須事先慎重考慮🛻。學校既然錄取了你,考生就要為自己的選擇負責。”
一些人則認為,被錄取但不報到🖖,是學生的選擇權,與誠信無關。蘇州大學教育學研二學生魏艷認為:“單純地將'被錄取不報到'現象歸結為'不誠信'不合理。因為造成學生拿到錄取通知書不去就讀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如果僅僅因為他拿到通知書而沒去讀就剝奪他下年讀書的權利🚱,是不恰當的。”
專家分析,在美國👪,一個考生可以同時拿到五六個高校錄取通知書,由考生最終選擇入讀哪所學校。而在我國,考生很難同時拿到好幾份錄取通知書,這樣一來🛅,選擇的機會少了🐙。
上海交通大學教授熊丙奇認為:這一問題的關鍵是高校和教育主管部門混淆了學生的正當選擇權與誠信問題。
學生放棄入學哪方有責?
每年將近40萬的準大學生因不滿錄取結果而放棄進入大學,高校不可回避一個問題👶🏿:為何每年都有一些學生因上不了自己理想的學校而選擇復讀?
熊丙奇認為,按照我國目前實行的集中分批次按誌願優先的高考錄取原則👩🏽💻,一個學生只能拿到一所學校的錄取通知書,這製約了學生的選擇權⚃🎆。
他認為,教育主管部門與學校把學生放棄就讀歸為學生不誠信🔂,還出臺限製措施🚣🏼♀️,是高等教育長期習慣壟斷地位🚣🏼♂️、沒有市場競爭意識的表現👨🦼。當務之急是好好完善自身教育質量和錄取規則。
有專家表示↔️:考生“錄取後不報到”現象,是對教育管理部門提出的一個挑戰,是否應該通過必要的製度設計,逐步開辟高考報考綠色通道,讓莘莘學子在學校🤹🏿♂️♝、專業的選擇上有更多的余地🧑🎓👨🏼。確切地說🧛🏿♂️,我國高等教育要持續健康發展👩🏼🌾,需要這種受教育者的選擇權🎎,這樣才能讓高等教育感受市場競爭的壓力。(據新華社上海5月8日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