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英國《衛報》消息,過去一個財政年中,因學生貸款公司對上萬筆貸款增加“罰款利息”👰🏻,學生債務因此增加了800余萬英鎊。
數據顯示,學生貸款公司向英格蘭和威爾士地區超過3.3萬人提出支付3%的“未遵守約定利率”,原因是他們未能及時回復學生貸款公司的信息或者“失去聯系”🛁。
根據學生貸款公司的規定🚦,2012年之後貸款的學生,畢業後年薪超過2.1萬英鎊者🏊🏿,須繳納超過此收入的9%以償還貸款👨🏼🍼,此外還需按照一定計算方式繳納最高為3%的利息(另外需按照零售物價指數上浮🐖,照此計算2016到2017年的利率為4.6%)。
而貸款人需支付的罰款利息則相當於最高收入者應支付的銀行利率👼🏻,貸款人須一直繳納罰款利息,直至其向貸款公司提供所需資料為止,即便是在合理的情況下,貸款公司也不會追溯或免除該利息。
有評論指出✊🏻,學生在接受貸款時有責任認真閱讀相關條款,而貸款公司也有責任告知💂♂️,溝通策略亟須改善🔢。
事實上🤽🏼♀️,類似的情況早在4年前就已經發生💂🏽♂️,貸款公司曾因貸款人沒有及時更新個人信息而向幾千名畢業生發出150英鎊的罰款通知。但該公司關於罰款利息比例的管理辦法在2016年4月公布之後,關於這一辦法的質疑聲始終未斷。
英國高等教育政策研究所主任尼克·赫爾曼(Nick Hillman)向學生貸款公司提出警告,認為該公司應盡快聯系到貸款人,特別是在海外的學生。(新聞來源🚴♀️:中國教育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