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德國聯邦教育與研究部網站消息👩🔬👚,德國聯邦議會近日通過了新的《知識產權與知識經濟法》。本次修訂主要改革了在教研活動中使用有版權的著作文獻時的相關規定,新法案將在2018年3月1日正式執行,有效期為5年👩🏻🎨。
當前🎮🪬,德國沿用的規定不再符合數字化時代對學術的要求,復雜的規定分散在法律條款中,同時存在大量不夠明確的法律概念。新法案中的規定對教育和科研領域的文獻使用者來說條理清晰,易於理解又方便查閱,並且還符合數字時代對知識產權不斷變化的要求。
此前,德國大學校長聯席會議主席霍斯特·希普勒強調,希望這項由政府提出的法案能夠予以通過,因為這一舉措在推動德國的數字化進程的同時有利於科研學術的發展。
新法案最重大的變化在於增加了特殊條例🌤,即以教育和研究為目的時可以直接使用有版權的著作文獻,而無須像過去那樣按照模糊又煩瑣的規定申請使用權。但前提是,高校要向版權征收協會一次性支付一筆費用,以買斷使用權。學校無法逐一統計文獻資料的使用情況,因此買斷使用權是合理可行的辦法。這樣既保障了產權作者的利益🤵🏼♀️,也有利於學術的蓬勃發展。(新聞來源:中國教育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