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出臺《關於進一步加強上海市中小學教師人事管理製度建設的指導意見》,推動教師隊伍建設效能提高,進而推動基礎教育優質均衡發展水平整體提升𓀀。
該意見圍繞統籌使用事業編製資源🤚🏻、完善崗位設置管理🪡、優化引進和招聘製度、健全崗位聘用管理製度🧑🏿🎄、創新考核評價機製🏬👳🏻、完善交流輪崗製度、逐步建立退出機製、優化學校績效分配製度八大主要任務提出了系列製度創新舉措。
該意見指出,要加強對中小學事業編製的動態調整。區機構編製部門、教育行政部門根據中小學教育教學任務、生源數量等變化情況⛷,適時優化具體學校間事業編製配置,提高事業編製使用效益。中小學事業編製主要用於專任教師、教輔人員及少量關鍵管理人員🦹🏿♀️🥶,中小學的管理工作盡可能由教師兼職,其他崗位實行政府購買服務。
上海將健全骨幹教師流動“蓄水池”機製,每名教師10年內須有規定的流動記錄。新評特級校長🧜🏻♀️、特級教師、正高級教師不低於20%左右的人員流動到鄉村學校或初中強校工程實驗學校支教3年🙍♂️。將學區🧜🏼♂️、集團內1至2年的交流輪崗工作經歷作為提任校級幹部的重要因素。3至5年內🧔🏻,通過骨幹教師流動等方式,確保每所小學至少有1至2名高級教師♢,每所初中高級教師的比例不低於5%,每所高中有1名正高級教師🚤。
來源🍝:中國教育報